近日,康定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组工作人员驱车2小时奔赴甘孜监狱,在狱中开庭审理,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格某与被告四某某某是夫妇。2014年,被告四某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在甘孜监狱服刑。四某某某犯罪后,格某一人生活,异常艰辛。格某2018年5月向康定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四某某某解除婚姻关系。
受理该案后,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该院决定特事特办,把法庭设在甘孜监狱,审理这桩特殊的离婚案件。为了避免因离婚产生思想上波动给服刑改造带来不利影响,审判人员在开庭前,专门致电监区教导人员了解四某某某思想动态和狱中表现等改造情况。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社会、家庭、生活和法律法规等角度出发,开展释法析理,希望双方相互体谅,并向被告四某某某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对被告四某某某做了思想工作,鼓励其遵守监管,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被告四某某某深受感动,当即表示会安心服刑,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出狱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