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房屋涉及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被执行人往往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且房屋内人员、物品安置难度大,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康定市人民法院一直秉承稳定和审慎的原则,采取前期走访调查、做好思想沟通和发挥联动机制等措施,确保腾退清场后不发生新的矛盾。
近日,康定市法院在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溜溜城内一套出租商铺的腾退和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泽某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泽某某某长期下落不明,无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房屋、给付租金义务,导致房屋长期被占用,既无法出租,也无法收取租金,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执行过程中,该院发现铺面长期关闭,房主无法开门进入。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执行人员积极争取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塔公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找到被执行人亲属,对其开展耐心的思想劝导,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亲属自动履行了腾退房屋义务,搬走了房屋内的所有东西,双方就拖欠租金的交付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完成房屋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