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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新动向 我院提前介入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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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加强横向沟通联系机制,确保扫黑除恶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甘孜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何青带领康定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于6月1日到检察院提前介入了“国道318线敲诈勒索系列案”秦某涉恶犯罪案件。

在会议中,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督导法官何青指出,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案件参与人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坚持依法审理,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交流,保证案件质量。

法、检两院相关办案人员就案件进行了分析,重点围绕案件认定、统一证据标准、实行提前介入机制等问题展开交流与沟通。我院将结合已经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经验,做好该案的立案审查工作,并全力以赴在有限的时间精准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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