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康定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组织全庭干警对《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会上,由立案庭副庭长金蓉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明确了该《条例》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确本庭所涉及职责,对《条例》的学习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各位干警要通过学习,理解《条例》、善于运用《条例》;
二是要进一步对《条例》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将学习内容转化到实际立案和审判工作中去;
三是要切实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加强与各庭室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统筹发挥多元调解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和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