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能动司法 着力化解“送达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4-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被告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厘清案件事实,全方位把握案情,做到案件清晰,事实清楚。4月17日,康定法院赖法官一行,驱车近两个小时,深入康定市金汤镇某村,走进大山深处、来到田间地头寻找当事人。

基本案情:2020年7月,张某为成立某养猪专业合作社向农行贷款50万元,并由甘孜州某担保公司担保,后张某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未按时归还借款,某担保公司为其代偿22万元。时至今日,张某仍未履行向某担保公司偿还代偿资金的义务。

收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联系被告张某均无果。此后承办法官又采用了邮寄送达、短信送达、集约送达等多种方式,依旧联系不上被告张某。4月17日,承办法官一行不辞辛劳,前往被告所经营的某养猪合作社寻找当事人张某,却还是吃了闭门羹。 承办法官转换寻人思路,辗转找到了村支书及部分村民,全面了解某养猪合作社以及张某的情况。原来,张某成立某养猪合作社后,因资金亏损严重导致债务压身,难以偿还债款。张某为逃避责任,遂选择离家出走,音讯全无。

最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且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报纸、信息网络媒体处张贴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成功。

送达之路并非坦途。康定市法院始终坚持用“送上门”的贴心服务、“零距离”的沟通方式、“接地气”的工作模式深度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但是司法实践中,许多“送达难”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受送达人躲避诉讼、拒不配合法院送达,也导致涉诉主体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送达:送达是法院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证据,传票、各类通知书、告知书,以及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等材料送交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行为。送达关系到诉讼程序的推进,更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尤其是被告一方,法院成功送达,被告才能知道自己被谁告了、为什么被告了、如何参与庭审发表意见维护权利等事项。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且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涉外民事案件,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责任编辑:admin